發熱和過熱是兩種不同的情況,它們的區別如下:
1.定義:發熱是指機體在致熱原的作用下,體溫調節中樞的調定點上移而引起的調節性體溫升高;過熱是由于體溫調節障礙、散熱障礙或產熱器官功能異常,導致機體產熱與散熱失衡而引起的被動性體溫升高。
2.原因:發熱的原因主要是致熱原的作用,如細菌、病毒、抗原抗體復合物等;過熱的原因包括中暑、魚鱗病、甲狀腺功能亢進等。
3.體溫調節:發熱時,體溫調節中樞的調定點上移,但體溫調節功能仍正常;過熱時,體溫調節中樞功能障礙,或散熱障礙及產熱器官功能異常,體溫調節功能失常。
4.臨床表現:發熱時,患者體溫升高,同時伴有寒戰、乏力等全身癥狀;過熱時,患者體溫升高,但無明顯寒戰,可能伴有皮膚干燥、無汗等癥狀。
5.治療:發熱的治療主要是針對病因進行治療,如抗感染、抗病毒等,同時可采取物理降溫或藥物降溫;過熱的治療主要是去除病因,如治療中暑時應迅速降溫、糾正水和電解質紊亂等。
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應該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,增強自身免疫力,以預防發熱和過熱的發生。如果出現體溫異常升高的情況,應及時就醫,以便明確診斷并進行相應的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