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產前檢查至少8次,按其每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:第1次產檢在孕11~13+6周進行建立孕婦保健手冊,進行血尿常規、肝腎功能等檢查,并核對孕周;第2次產檢在孕14~19+6周,主要進行唐氏篩查的檢查;第3次產檢在孕20~24周,主要進行胎兒系統超聲的檢查;第4次產檢的25~28周,主要是進行OGTT的檢查;第5次產檢是在29~32周,主要是進行胎兒小排畸的檢查;第6次產檢在孕33~36周,主要進行胎心監測及生長發育的評估;第7~11次產檢在孕37~41周,進行胎兒胎心狀況及否有宮內缺氧的評估。
如果是在備孕期,要按照孕前檢查的內容進行檢查,男女雙方都要進行,如果已經懷孕,早孕期按照國家規定的母子保健手冊的內容進行規范檢查,有血常規,尿常規,肝腎功能等常規檢查,還有胎兒發育情況的彩超檢查。
如果是懷孕早期的話,首先應該做彩超,看看胚胎的發育情況,再檢查一下孕酮hcg和甲狀腺功能,檢查一下優生5項和血常規,尿常規,心電圖。如果沒有什么問題的話,需要定期復查。懷孕早期以清淡飲食為主,避免出現孕吐的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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