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咨詢描述: 懷孕304天了,女方想引產,因為男方家人以及他們的態度,以至于女方不想結婚不想留下孩子,男方家說是我不要孩子不是他們,所以他們不想簽字同意手術,要讓我爸媽過來簽字,我爸媽說簽字是得男方簽,引產之后需要支付女方營養補貼,請問這些合理嗎
病情分析:
您所敘述的這種情況,應該是沒有領結婚證,在法律上男女雙方還不是夫妻關系,可以選擇委托父母監護人簽字,建議還是建議您跟他多溝通,協商解決,畢竟大月份引產還是有一定風險的,避免因誤解等情況,以免以后后悔等情況。
指導意見:
病情分析:
你爸媽的這些要求是非常合理的,現在懷孕30周多了,去引產光男方或者你父母簽字是不行的,過了12周以后必須到計生部門去簽字蓋章。
指導意見:
你們現在兩家的矛盾不能加在孩子的身上,應該找一個中間人來給調解一下這種關系,因為引產對你的身體的損傷也特別的大,孩子現在這么大了最好的辦法把這些關系理順,然后看看能不能有改善的,把孩子安全的生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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