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通常分為四個分期:原發期、第二期、靜止期和晚期。
1. 原發期:梅毒感染后2-4周表現出現單個、圓形、痛性或無痛性、邊緣清晰的潛行性硬下疳或疹,約在3周后疹退,硬下疳逐漸增大,不痛不癢,①叫做原發性梅毒,稱為原發期。
2. 第二期:梅毒感染后3-6個月(以后),病人有發熱、乏力、頭痛、腰痛、背痛、食欲不振等全身癥狀,皮膚上出現病理性斑疹、丘疹、皰疹、潰瘍等,好發在皮膚粘膜交界處,破潰后散發刺激氣味。②叫做第二期,即為播散性梅毒。
3. 靜止期:經過治療后,梅毒可以進入靜止期。在這一期間,癥狀消失,但梅毒抗體仍在體內,梅毒菌可隨時再次活動。
4. 晚期:梅毒未經過治療或治療不完全時,可導致晚期梅毒。晚期梅毒表現出現神經系統、心血管系統等各種病變,可引起多種器官功能不全,嚴重可威脅患者生命。
溫馨提示:
本病無預防性疫苗,最好的預防就是注意性衛生,潔身自好。接吻,共用餐具都可感染疾病,在生活中要加強預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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