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導意見:
孕婦產前檢查的內容包括:第一次產前檢查是在絕經后6-13周,制定產婦健康手冊,確定計算預計分娩日期的孕周,評估懷孕期間的高危因素,測量血壓、體重和婦科檢查,血常規、尿常規、血型、空腹血糖、肝腎功能檢查、傳染病檢查和地中海貧血篩查。早期彩超檢查可確定宮內妊娠和孕周。第二次檢查在絕經后14-19周進行,并分析第一次產前檢查的結果。測量血壓、體重、子宮高度、腹圍和胎心率。第三項檢查是測量絕經后20-24周的血壓、體重、子宮高度和腹圍。需要進行四維彩超檢查和糖耐量篩查,以檢查孕婦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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